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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0日15:02 来源:深圳卫视《正午30分》
频道: 新闻中心
简介:
昨天,北仑区人民法院对北仑公路管理段养护中心原主任顾某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万元,对违法所得财物予以追缴。
59岁的顾某1998年至2005年曾担任北仑区公路管理段养护中心主任之职,2006年4月,其因涉单位受贿罪和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2008年至2012年他再次担任该职务。
据检察机关起诉称,顾某负责北仑区划内公路养护、公路设施维修管理、工程施工、监管等工作,他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金额总计8万元。